
留學英國的時候, 有位來自美國的 housemate, 叫 David. 他年紀比我小幾年, 我曾經向他拜師學藝, 企圖學一手 Spainish guitar.
可惜, 料不到那是真正的難學. 對手指的運行速度實在是超乎想像. 一下子, 就像要一個三個月 BB 學劉翔跨欄一樣, 有點荒謬.結果, 訓練班只上了兩天便結束.
事隔多年, 上年入戲院看 Vicky Cristina Barcelona, 聽到入面的配樂, 又再記起那種感覺. 喜歡的是那種一點一點滲出來的淒清. 這是 acoustic guitar 獨有的特質.
兩個月前到 LA 開會的時候, 有一晚, 跟 FG 他們食晚飯. 我們談了很多東西, 音樂, 他的孩子等等. 最後談到歐洲遊記, 便問他有沒有好聽的 Spainish music. 於是, 他介紹了一個我沒有聽過的名字給我.
那是 Ottmar Liebert. FG 說 he is the best.
前天終於有機會跑到 HMV, 果然是找到了. 隨便挑了一隻便付錢去. 心想, 如果不好聽, 便向 FG claim 錢.
最後, 倒是不用 claim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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